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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简介
养老保险又称老年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1]目录
1、起源2、我国现行制度
3、横向比较
4、批评意见
5、参考资料
6、延伸阅读
1 起源
养老保险制度是工业化时代的产物,距今大约经过了100多年的时间。真正意义上的养老保障制度,即由社会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给予帮助,并从政策上和物质手段等诸方面为其提供保障的制度。1889年,德国稗斯麦政府在继《工伤社会保险法》和《疾病社会保险法》之后,经国会通过颁布了《老年和伤残社会保险法草案》,成为现代养老保险制度诞生的标志。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继德国之后,欧洲的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建立了强制性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丹麦和挪威分别于1891年和1894年建立了老年社会保险;奥地利和英国分别于1906年和1908年建立了老年社会保险;1935年,美国也制定了《社会保障法》,建立起一整套老年、遗属和病残人员的保险制度。
目前,全世界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2]
2 我国现行制度
1984年,中国各地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97年,中国政府制定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以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此,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4]
我国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创造性地实施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模式。[5] 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
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帐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6]
3 横向比较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1、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2、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universal 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
1)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目前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该制度的优点在于运作简单易行,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销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该制度也有明显的缺陷,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的负担过重。由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相当于部分都用于了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经维持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2)国家统筹型的另一种类型是苏联所在地创设的,其理论基础为列宁的国家保险理论,后为东欧各国、蒙古、朝鲜以及我国改革以前所在地采用。
该类型与福利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样,都是由国家来包揽养老保险活动和筹集资金,实行统一的保险待遇水平,劳动者个人无须缴费,退休后可享受退休金。但与前一种所在地不同的是,适用的对象并非全体社会成员,而是在职劳动者,养老金也只有一个层次,未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一般也不定期调整养老金水平。
随着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解体以及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也越来越少。
3、强制储蓄型
强制储蓄型主要有新加坡模式和智利模式两种。
1)新加坡模式是一种公积金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强调自我保障,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由劳动者于在职期间与其雇主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劳动者在退休后完全从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国家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基金在劳动者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连本带息领取,也可以分期分批领取。国家对个人账户的基金通过中央公积金局统一进行管理和运营投资,是一种完全积细小的筹资模式。除新加坡外,东南亚、非洲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采取了该模式。
2)智利模式作为另一种强制储蓄类型,也强调自我保障,也采取了个人账户的模式,但与新加坡模式不同的是,个人账户的管理完全实行私有化,即将个人账户交由自负盈亏的私营养老保险公司规定了最大化回报率,同时实行养老金最低保险制度。该模式于20世纪80年代在智利推出后,也被拉美一些国家所效仿。强制储蓄型的养老保险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强调效率,但忽视公平,难以体现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6]
4 批评意见
目前,我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我国已经持续20年。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实行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差距大概是300%~500%。
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公务员不缴费享高于企业养老金,在中国,普通公民缴纳养老金的费用占工资的28%,而公务员无须缴纳。退休后,公务员退休金却是普通职工3倍,实际上他们的高退休金是由普通职工等纳税人埋单。清华白重恩教授说,中国社保缴费乃全球最高,这对于工资低于公务员的普通人来说,公务员就是“劫贫济富”。[7]
5 参考资料
(1) 什么是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2005.12(2) 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源 东软服务平台. 2011.12
(3)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哪几部分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2005.12
(4) 养老保险有几种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2005.12
(5) 什么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2006.02
(6) 养老保险基本模式 深圳之窗. 2012.06
(7) 人社部:称弹性延迟领养老金年龄是必然趋势 金投保险. 2012.06
6 延伸阅读
(1) 中国广播网: 养老金“双轨制”被指不公 取消呼声鼎沸(2) 谭英华:养老保险制度起源的经济分析
(助理:胡叁 编辑:白告 责编: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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