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

论阶级和阶级斗争(2)

作者:山不山 | 评论(0) | 标签:阶级
——与网友郝忱先生商榷
作者:侯工
日期:2012-1-18
【提要】
1、阶级是指人类社会里归属不同政治地位、经济状况的集团,阶级有政治属性,也有经济属性。当阶级之间处于斗争时期,阶级表现为政治属性;当阶级之间处于合作时期,阶级表现为经济属性。阶级之间存在政治利益之争,如果处理不当,容易产生对抗性矛盾。
2、阶层是阶级内归属不同经济状况的团体,阶层一般没有政治属性,仅有经济属性。阶层之间一般主要是经济利益之争,不存在对抗性矛盾。
3、两个阶级互以对方为存在的条件。维系两个阶级关系的介质是社会的物质财富。社会的物质财富越充足,两个阶级间的关系就越融洽,社会的物质财富越贫乏,两个阶级间的矛盾就越激化。缓和阶级矛盾的主要方法是提高生产力,生产更多的物质财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可以使阶级自然地消亡。
4、民主国家无阶级而有阶层,不存在对抗性矛盾;专制国家有阶级(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存在着对抗性矛盾。
5、马克思学说是属于全人类的精神财富,马克思学说首先在资本主义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附】阶级和阶级斗争
郝忱
与阶级相近的词有阶层、等级。不少人认为,古代的西欧是阶级社会,中国则是等级社会。
关于阶级,中国理论界惯常引用苏俄列宁的话说,阶级是由于人们占有生产资料不同而形成的社会集团。
1980年代以来,中国官方宣扬中国社会已经不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阶级斗争熄灭了。
曾经有过这么多的阶级称谓:
贵族阶级、平民阶级、奴隶阶级、奴隶主阶级、劳工阶级、地主阶级、资本家阶级、买办资产阶级(以身份划分);
无产阶级、中产阶级、资产阶级(以拥有资产等划分);
富人阶级、穷人阶级(以贫富划分);
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以职业划分);
统治阶级、被统治阶级、官僚特权阶级、下层阶级、上层阶级(以社会地位划分);
剥削压迫阶级、被剥削被压迫阶级(以阶级关系划分)。
有如此多的阶级名称,说明所谓阶级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概念,它和阶层、等级的意思及作用大致相同,都只是对于人们社会地位、生活状况的粗略分层和描述,表示人们在社会上由高到低、由好到差、由优到劣的生存境况而已。这种人与人之间“社会存在”的不同,不论古代还是今天,东方社会还是西方社会,都存在;而且,当我们说,人与人之间永远不会平等时,就等于说,阶级的存在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是截止目前为止任何一个社会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实。
人们社会存在的这种纵向分层,不仅与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有关,还与家庭出身、人脉关系、权力地位、职业、财富等有关;而且,在专制社会里,在漫长的存在剥削压迫的人类社会里,拥有权力地位比之有钱更加重要,有权可以发财(升官与发财紧相连——“升官发财”),而无权则很难致富,甚至得而复失。常可见到,有几十万元资产的小企业主克勤克俭,艰辛度日;有价值几十万元的载重汽车或大吊车的人整天忙碌奔波,为生计发愁。这些生产资料与当年农民们普遍持有的一把锄头、一把铁锹一样,不过是他们劳动谋生的工具。他们与毫无生产资料却有权的小科长比,两者的阶级地位孰高孰低,生活境况孰好孰差应是清楚明白的。
列宁关于阶级的定义(“由于占有生产资料不同而形成不同的集团”)和中国官方理论界关于剥削的解释(“一部分人利用私有的生产资料或货币资本无偿地攫取另一部分人的劳动成果”)都把矛头指向掌握生产资料的地主、资本家,而放过掌权的官僚统治阶级。这是大有深意且有害的。依靠所有的生产资料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来剥削他人既十分困难,也由于不易和轻微而能被大众接受。而官僚统治阶级利用权力剥削奴役民众却既是经常地大量地发生的事实,又是最有害被民众切齿痛恨且常激起反抗的行为。
并且,在现代条件下,国家利用权力剥削民众更加容易。在古代,统治者一般只能通过滥征赋税徭役来剥削民众。现代,则除了加重税负之外,还可以滥发货币,通过使民众持有的货币“缩水”来攫取民财。古代,由于技术和金属材料(金、银、铜、铁等)有限,国家印制或铸造货币总有极限。而现代发行纸币却因印刷技术和纸张材料先进优质,以及印制的特性(50元纸币加印两个0,不增加任何成本就可以是5000元),使得制币能力几乎是无限的,给国家滥发货币提供了条件。实行“公有制”且权力不受监督制约的专制国家统治者还把名为“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的“公有”财产肆意挥霍贪占(古代没有那么多国有企业可让官员们探囊取物)。加重税负、滥发货币、假公济私,是现代专制国家及官员剥削民众的三大手段。
中共理论家只以拥有生产资料多少来划定阶级,竭力把人民的仇恨目光引向地主资本家,正是为了掩饰专制国家及官员以权力对大众进行剥削欺压的事实,为了掩盖此类人是最大的剥削者和压迫者的本来面目。
阶级具有这样一些特性:
阶级的边界不总是清晰的,比如富人阶级和穷人阶级就不是可以严格区分的。
阶级归属不固定,可流动,比如官僚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平民阶级。官员卸任或被挤出官场后,大多不再属于统治阶级。有些平民、穷人子弟也可能晋升进入官僚统治阶级。
阶级属性具有相通性,比如被统治阶级往往也是被剥削被压迫阶级;下层劳工阶级、穷人阶级既是被统治阶级,也是被剥削被压迫阶级。
阶级称谓具有包容性,比如劳工阶级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被统治阶级可以包括劳工阶级、无产阶级、中产阶级甚至资产阶级(西欧封建王朝后期)、富人阶级(中国秦至清代);
有的阶级既是剥削阶级,也是被剥削阶级,比如专制王朝统治下的中小地主,他们可以对贫苦农民构成一定剥削,但自己也常成为腐败王朝暴政的掠夺奴役对象。
在当代先进的民主国家内,实现了全民统治,难以再划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但仍有富人阶级与穷人阶级的差别;而且,金融资本家巧变花样,掠取民财,是这些社会依然存在的剥削阶级。
阶级之间有差异,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但不一定矛盾对立,比如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
阶级之间即使有矛盾,也可以共生共处,比如地主与雇农和佃农,资本家与工人,穷人与富人。
阶级斗争一般不发生在被统治的各阶级之间。穷人并不一概地仇富,他们仇恨为富不仁者、巧取豪夺者,仇恨为官不仁不廉者、贪官污吏,仇恨暴君暴政,仇恨剥削压迫自己的人,却羡慕尊重那些正当地发财致富的人,自己也心向往之,为之奋斗之。
不存在剥削压迫关系的阶级之间不会相互斗争。阶级斗争主要因一方剥削压迫另一方而引起。而某一阶级之所以能够剥削压迫其他阶级,则主要是由于他们掌握了权力和暴力。因此,阶级斗争大多发生在强势的官僚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比如中国历史上许多次反抗腐败专制王朝的人民起义。还有,所谓阶级斗争,必定是下层阶级反抗上层统治阶级的斗争。后者尽管年年月月在掠夺欺压民众,却一定讳言这一事实,不会声张,不会号召进行对前者的什么阶级斗争。所以,通常所说的阶级斗争也即本文所说的阶级斗争,只是被剥削被压迫阶级反抗上层统治阶级的斗争。
阶级斗争并非如毛泽东所说,时时发生、处处存在、人人参与。阶级斗争大多只是隐蔽、间接、零散地发生,以至于人们常浑然不觉。
阶级之间发生激烈对抗和斗争,须具备四个条件:
1、存在剥削压迫关系;
2、剥削、压迫沉重,被剥削压迫的一方不堪忍受;
3、别无它途解决;
4、有斗争的有利形势。否则,依然是默默忍受。
我们依此来简单分析一下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斗争,这是官方曾经大力宣扬过的。
地主对雇农和佃农、资本家对工人可能构成剥削,主要表现为地租率过高、工钱(工资)过低。但是,
1、由于地租率和工钱的高低一般取决于当时当地耕地和劳动力的多少,受市场供求关系调节;还受收成、劳动生产率、利润和劳动力成本高低的制约,并非地主、资本家任意确定,所以通常不会太高或太低。而只要基本合理或普遍如此,劳动者就不会抵制,也不应该鼓动他们起来斗争。
2、即使一时过高或过低,如果佃农、雇工当时别无选择,也会被迫认可。作为弱势的一方,他们大多选择了默默忍受。今天中国山西“黑砖窑”的奴工和广东“血汗工厂”的工人们正应该起来斗争,却由于大环境恶劣、力量悬殊,而只得苦苦挣扎或跳楼自杀!
3、在自由经济制度下,劳动者与雇主没有人身依附关系,地主、资本家无法强制。假如剥削压迫十分沉重,雇工和佃户可以走人,可以退佃。在历史上,我们看不到很多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阶级斗争。
4、抑制资本家剥削,保障工人利益,解决劳资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方向,是依靠制度调整和国家干预,以及劳资双方和平协商。中国“黑砖窑”奴工事件和富士康员工连续跳楼事件是中国制度蜕变和政府失职的产物。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曾经发生过许多次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的斗争,比如罢工。以后,资本主义制度逐渐完善,这样的阶级斗争趋于缓和并接近于消失,代之以由工会代表工人与资本家谈判,代之以国家干预、劳资合作。一味地提倡鼓动无产阶级展开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是错误的。
中国社会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
1949年至文革时期的毛泽东时代,消灭了地主阶级和资本家阶级。这些过去的富人阶级和旧政权遗留人员以及被整肃人员如右派等“地富反坏右资”,成为一个政治上被打击,经济上被剥夺,社会上被歧视孤立的被压迫阶级。与此直接对立的是由掌权的党员领导干部组成的统治阶级。再有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应该承认,当时虽则大喊阶级斗争,其实,除党和国家对“地富反坏右资”大加迫害,对农民大加剥夺之外,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与“领导干部阶级”的矛盾并不尖锐激烈,少见他们发起对后者的阶级斗争。当时更多的只是毛泽东虚拟的并无资产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是一次次毛泽东发动的使包括“领导干部”们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深受其害的政治运动。
许多人把毛泽东的政治运动、政治迫害视为马克思的阶级斗争而深恶痛绝之,这是一大误解。
阶级斗争,第一,它应是发生在阶级之间;第二,应有斗,有争,有出击,有抵抗,甚至还有反击。毛的土地改革,是中共在占领区借助武装力量和政权力量,鼓动极少数贫穷农民(破产农民、痞子、流浪者、“极勇敢分子”)胁迫其他农民瓜分地主富农土地财产并侵害其人身的单方面的行为。它不是农民一整个阶级与地富一整个阶级之间的斗争。在枪杆子和政权力量的威慑下,地富们“被斗争”前,惶恐不安,不敢准备抵抗;在“斗争”中,只能低头认罪,听任围观、控诉、辱骂、拳打脚踢甚至被打死,财产听任众人拿走、分掉,何曾有过争斗、反抗?另一方农民阶级中的绝大多数并非自发自愿积极地参加这一“斗争”,而是被动地被裹胁被煽动随大流参加进来。各地“土改”中,都有不少农民白天分得了地契、财产,晚上偷偷送回给“东家”。所以,“土改”不是农民阶级反对地主阶级的阶级斗争,而是中共借助农民作为“道具”,对农村富人阶级进行政治打击、经济剥夺和羞辱其社会声望的行为,是消灭地富阶级的政党行为、国家行为。1955年对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是国家单方面的剥夺行为。期间,人们只看到工商业资本家被迫交出工厂、商店等企业财产,接受国家“赎买”或跳楼自杀,却不见工人阶级起来斗争,占领工厂矿山或商店,夺取资本家财产,也不见资本家反抗抵制“斗争”的情景。这里“对立”的双方,不是“劳方”、“资方”,而是国家与资本家。所以,它也不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1957年“反右”,在开初“鸣放”阶段(毛泽东“引蛇出洞”之“阳谋”),持不同意见的师生之间展开过“大辩论”,似乎有一点斗争的架势,但难说哪一方是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哪一方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再,一旦党组织号召“反右”,马上形势一边倒,万马齐喑、风声鹤唳,不允许也没有谁再敢发出“右派言论”。接下来,就是党组织及其“被领导的群众”对被“揪出来”的右派们的揭露、批判、处分;就是“右派”们的检查交代、检讨“认罪”和被批斗、被“改造”、被迫害等等。在此,也谈不上相互间斗争。1959年,中共庐山会议上,出身贫苦的中共高级干部彭德怀就经济建设中的工作缺点向毛泽东建言,被毛指为“反党”。毛说,庐山上的斗争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斗争。但谁能相信,这是由彭德怀代表资产阶级,由毛泽东代表无产阶级在进行阶级斗争?毛的言论是荒谬绝伦的诡辩和诬蔑。同样,中共取得政权前在江西“苏区”捕杀“AB”团,在延安等“根据地”进行“整风运动”,也只是党内斗争;中共与国民党的夺权斗争是政党斗争,都不是阶级斗争。中共建政之后的“镇反”、“肃反”,是共产党与国民党斗争的继续;党内反右倾、“文化大革命”是党内斗争,是党内邪恶势力对健康力量的清洗和迫害;反胡风,反右派是共产党对知识分子、民主人士的打压。这些,连同“土改”、“国家对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都是政党行为、国家行为甚至毛泽东的个人行为,是中共党和国家及领导人发起的接连不断的政治运动、国家暴力、国家罪错,却决不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毛泽东把它说成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只是为了占据道德高地,为了煽动、利用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来打江山,保江山,巩固其权力地位。
1980年代改革以来,特别是1990年代政权性质发生了急剧蜕变,中国的党权、官权膨胀,权力肆虐,民权萎缩,贫富两极分化,形成了以下至乡村上至中央的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家族亲友为主体的官僚特权阶级;以国企高管、房地产商、煤矿老板和垄断行业管理层人员等为主体的新富人阶级(也有称他们为豪强阶级、权贵阶级、利益集团的)。同时产生了以下岗工人、失地农民、无业青年和其他困难家庭贫困人口为主体的新穷人阶级、弱势人群。但当局竭力掩盖这一切,宣称中国消灭了阶级,自然是闭着眼睛说瞎话。
那些冒酷暑迎严寒披星戴月清扫马路的工人与节日来“慰问”他(她)们的市长、县长们是一个阶级吗?
那些在地下室栖身的“蜗居”族与拥有一套或多套千万元、亿万元豪宅别墅的明星“大腕”们是一个阶级吗?
那些在街头流浪卖唱的无业青年、在澡堂浴池里替人搓背洗脚的青年男女与二十几岁就升任市处级职务的“官二代”“官三代”是一个阶级吗?
那些被迫进城以收破烂照大门养家糊口的失地农民与私卖集体耕地中饱私囊聚敛了几百万上千万元的村霸书记主任是一个阶级吗?
那些在“血汗工厂”“黑砖窑”“黑煤窑”苦苦挣扎艰难劳作的奴工苦力们,那些从富士康的大楼上跳下自杀的青年与身家财产几亿几十亿甚至更多的头戴“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光环的煤矿老板房地产大亨企业巨头们是一个阶级吗?
那些在地摊上捡买便宜货,在菜市场捡拾菜叶的城市贫民下岗工人与一掷千金极尽奢靡创造了世界第二大奢侈品市场的“富婆”“富爷”们是一个阶级吗?
那些被城管撵得四处逃窜的引车卖浆者、摆摊卖饭卖菜者与手握重权的省长、市长、书记、公检法首长是一个阶级吗?
那些年薪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企业官员与年收入三、四万元的普通工人,那些身居要津权力不受制约日进几万几十万元“灰色收入”“黑色收入”的贪官与月工资三千元左右的普通公务员是一个阶级吗?比如,那个捞取了二十五亿美元的铁道部运输局长刘曙光与月工资一千元的列车员,那个年薪六千万元的平安保险董事长与年收入不到六千元的农民是一个阶级吗?
……
面对中国社会阶级鸿沟巨大,权力施虐、腐败丛生、贫富悬殊、官强民弱、暴力拆迁、强征土地、非法拘禁、压制言论、截访、自焚、矿难、“血煤”、黑社会、楼价高扬、股市狂泻,以及高房价、高医疗费、高学费和高失业率四座大山,访民冤民成群结队,每年发生几十万起群体性维权抗争事件的严酷现实,有人想要人民忘记剥削压迫,忘记阶级斗争,放弃阶级斗争,当然是一厢情愿、自作好梦。
毛泽东说,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依我看,阶级斗争不具有这样的作用。历史上,奴隶和奴隶主、农民与地主、工人与资本家谁也没有消灭谁。而且,就他们两者而言,如果一方消灭了另一方,则自己也不存在了。也不是后边的农民与地主消灭了奴隶和奴隶主;工人与资本家消灭了农民与地主。旧阶级消灭、新阶级诞生,是新旧生产方式更替和产业革命的自然结果。比如,随着自由经济制度建立,奴隶或农奴转变为自由农民,奴隶主转变为地主;工业经济取代农业经济又使大批劳动者由农民转变为工人,使大批有产者由地主富农转变为工商业资本家。1950年代初,台湾政府收买了地主的土地,这些地主把钱投入工业或商业,自己也由地主转变成了资本家。可见,台湾地主阶级的消亡既不是农民阶级斗争的结果,也不是后起的资产阶级消灭了它。阶级斗争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使上层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行为受到抵制而有所收敛;不同程度胜利了斗争还使剥削压迫有所减轻。比如古罗马爆发斯巴达克奴隶起义之后,奴隶主阶级被迫分给奴隶以土地、农具,允许独立经营,奴隶由此获得了相当的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资本主义社会建立初期工人阶级的斗争迫使资本家阶级及政府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劳动条件,增加社会福利,扩大民主自由(据说,东方“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与宣传攻势也迫使资本主义国家调整政策,改善制度,使得人民生活提高,权利增多)。当今中国农民要求减轻负担的抗争、市民反对强拆的抵制行为(包括自焚)、对楼价畸高、物价飞涨等的批评抱怨、知识分子和人民大众要求民主自由的呼唤及维权抗争事件,都得到政府一定程度的正面回应。下层的斗争还使人类社会形成有剥削有压迫就有反抗、应仁慈博爱、体恤民情、施行仁政、以民为本等观念,形成公平正义平等等道德原则。事实证明,斗则进,斗则胜,此言不谬。
毛泽东时代对人民的“阶级斗争”应该坚决否定,但人民大众反剥削反压迫的斗争则应该予以肯定并弘扬。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人类既追求物质文明的进步,也追求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进步。生产活动、科学活动及研究成果推动生产力和物质文明进步;社会文明进步则有赖于包括阶级斗争在内的社会政治斗争来推动。下层阶级及人民大众反剥削反压迫的斗争正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趋向公平正义合理境界的主要动力之一。一切正直之士、理智之士,应该赞扬它,支持它,宣传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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