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收益债市场的隐忧
据报导,中国证监会已经正式同意发行高收益债,以注册备案制发行,由深交所和上交所操作。同时,发行人资质限於位於江浙沪、京津粤的BBB至AA-的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高科技企业和三农企业。不同于公司债券,此次高收益率债券发行主体不限於上市公司,基本上清晰划定了高收益率债券在整个债券市场上的定位,与目前银行间AA-以上的主流品种形成了错位。从发行方式看,由於高收益债采取注册备案制发行,监管部门不涉及管理或者审批,券商自负盈亏。所以堪称是中国证券发行制度改革的一大进步。
不过有了备案制这把宝剑以後,活跃市场还需要把控哪些问题呢?
如何对高收益率债券进行定价是一个首要面临的问题。有效的定价必然是由市场机制带来的,在流动性机制得以保障的情况下,高收益率债券可以参照目前的信用债定价机制确定。目前在市场上一般独立发行信用债券的主体信用评级都在A+以上,AA-的品种有一定的规模,也有合理的定价。一般AA-的债券一年期到三年期的品种大都在7%-8.5%之间。但这些企业大都为较大规模的上市公司或地方大中型国有企业,有银行体系甚至政府的信用支持。所以如果要把发行主体扩大到“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高科技企业和三农企业”的范围,那麽哪怕在相同的信用评级条件下,债券的收益率水平也会有一定的上浮。再考虑到不同的信用息差,估计BBB级的债券收益率应该达到10-12%左右。对於企业而言,加上所有发行成本,融资的成本可能达到民间借贷一分息的水平。这一水平从绝对值上来看并不高,特别是对於江浙沪、京津粤这些地区的企业。但是这样的融资往往用於短期周转,所以过长期限的高收益率债券对於发行人可能成本过高,对於投资者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
定价上,还存在另一个问题。目前高收益率债券在募集资金投向、发行规模上,目前尚不明确是否有严格的规定。从历史经验看,高收益率债券是杠杆收购的一个重要工具。如果这种方式在中国可行,那麽融资者对於债务成本的容忍度就会大大提升。上文提到的对於债券的定价和风险管理方式都会有要本性的变化。对於中国融资并购市场将是一次革命性的变化。但如果资金投向和发行规模上做出限定,那麽这个市场的容量和活跃程度将非常有限。所以实际上政策相关操作办法的细节部分才是重要的问题,如果不然,那麽备案制可能仅仅是改良管制的一个广告,并没有实现将定价权交还市场的核心目标。
由於高收益率债券违约的风险较高,而实际上在中国又没有类似的数据来对违约率和资产回收率,回收周期进行统计上的支持。同时,市场上又不提供类似信用违约互换等工具。所以如何管理信用风险是参与者面临的第二个问题。通过比较传统的组合投资方式去分散风险,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问题。
例如,对於一支十亿规模的高收益率债券组合,如果单笔最高投资比例为5%的话,一旦发生违约,就可能对组合造成5,000万左右的损失,而整体组合的收益率如果为12%,那麽一单违约就可能造成收益率40%以上的减值。这里就存在一个违约率和组合收益率的矛盾。当组合经理需要设定投资目标时,需要控制在每一评级水平上单个发行人发行债券的投资比例。由於比例越低,风险越小,但需要买入的债券个数也越多,工用也越庞杂,涉及对於债券的内部风险评估和较为复杂的组合管理,难度要超过一般债券组合的投资管理。投资管理人的成本和管理费也会更高。
另一个附带的问题是,如果出现违约,自然会涉及到不良资产的回收,这又是一个新的领域。投资机构需要借助专业人士,特别是律师和会计师的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资产回收的过程可能很长,如何面向投资人进行不良债券的清算和分配,是投行和投资者在业务开始时就需要考虑的问题。(完)
×××××××××××××
兲朝企業的性質,決定了不能看好“高收益債”這個市場~大膽論證,小心介入!兲朝的水忒混!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